反腐重點:位高、權重、一把手
作為一名工作在反腐敗第一線的紀檢監察工作者,我深深體會到,腐敗的產生不單單是體現在職級上,更重要的是體現在崗位上,也就是體現在權力的大小和虛實上。從查處的腐敗案件看,不管是小官成為巨貪還是科級腐敗成隱患,究其原因,除日常監管形同虛設外,更重要的是上行下效的結果。目前,有些黨政機關行賄受賄、上級對下級吃拿卡要、買官賣官的現象屢禁不止,在這種形勢下讓工作在一線的最低層級的科級干部獨善其身是不現實的。因此,位高、權重、尤其是一把手這個反腐敗的監督重點不能動搖,這里所說的位高、權重不單是指位高權重統一的人,也包括二者不統一的人。因為有些很有實的權人,位置不見得一定就高,有些位置高的人不一定有實權。所以,只要把位高、權重和一把手這個反腐敗的重點抓好了,其他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問題是當前的反腐敗工作沒有很好地把這個重工作落到實處。造成這種現實的深層次原因主要還是表現在體制和機制方面,如從紀律和法律的角度講,查辦某人的腐敗案件,有關部門或單位只要掌握了確鑿的違法違紀事實就可立案查處,如果辦了錯案可以對其實行責任追究。但現實是這些單位或部門即實是掌握了確鑿的證據也要經有關的領導機關批準,在這一不成文的批準過程中就可能貽誤了戰機、或者對查辦腐敗案件設定了很多的限制條件、有的甚至批死了。
網絡編輯:休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