攔車救狗應回歸法律
強迫他人為善不可為,暴力行善亦需要檢討。但現行法律在動物保護方面也非盡善盡美,亟待改進。
責任編輯:何海寧 助理編輯 袁端端 實習生 張晴
強迫他人為善不可為,暴力行善亦需要檢討。但現行法律在動物保護方面也非盡善盡美,亟待改進。
近幾年來,動物保護志愿者救助危困動物的義舉頻頻見諸報刊,他們的愛心和精神令人敬佩,事實上,倘若沒有他們一次次挺身而出的舉動,更多的動物將會以各種 “正當”理由被虐待和殘殺。然而,與同樣引起爭議的官方“打狗隊”行為相比,民間救狗的某些過激行為在表達愛心的同時也引發了合法性爭論。
2011年4月15日,北京一些動物保護志愿者以強制的方法截停了一輛運載了520只狗的運輸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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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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