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世霖請愿獲罪
溫世霖被發配新疆,一路上雖有巡警押解,但沿途各地人民并不將他視為罪犯,反而當作上賓
責任編輯:劉小磊
【晚清憲政叢談】
溫世霖被發配新疆,一路上雖有巡警押解,但沿途各地人民并不將他視為罪犯,反而當作上賓
溫世霖字子英 (一作支英),直隸天津縣 (今天津市)人,1870年生。幼聰敏,考取秀才。因家道中落,放棄舉業,曾在官署擔任文案,獲有候選府經歷職銜。1901年以后,他在本村設立女子家塾,在天津城內創辦普育女學堂,并任監督。當時風氣未開,大為士林所不齒,也遭到本族人的責難,但他辦學意志愈益堅定。隨著各項新政的舉行,其事業終于獲得社會公認,聲望也逐漸提高,成為天津的知名人士。1907年天津縣議事會成立,他當選為議員。1908年5月,他發起速開國會請愿,并被推舉為代表到北京呈遞請愿書。1909年,他又參與籌辦直隸自治研究所和直隸憲政研究會。
國會請愿運動的代表人物溫世霖
1910年,全國掀起國會請愿運動,溫世霖以飽滿的愛國熱情積極投入。1月16日,各省國會請愿代表向都察院呈遞了第一次請愿書。23日,他即與各界人士研究繼續請愿方法,議決以直隸團體的名義直接上書請愿,發動各界簽名,推舉代表。5月初,他響應請愿代表團的號召,發起成立直隸國會請愿同志會支部,當選為干事長,兼交際部干事。6月第二次國會請愿失敗,他又派人分赴各府組織同志會,更廣泛地發動人民群眾簽名。10月5日,他作為請愿書的領銜人,率領數千群眾到總督署請愿,首開全國發動群眾游行請愿之端。繼而參加國會請愿代表團第三次請愿。
11月4日,清廷發布上諭,宣布于宣統五年(1913)召開國會,不準再請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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