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無間道”——郴州公安局里的生死暗戰
胡新民想不通同事李日華為什么要告他的狀,一直告到了省里甚至公安部、中紀委。"誣告只是李日華的陽謀,暗殺胡新民的陰謀,也已經張羅起來……"
責任編輯:傅劍鋒 實習生 劉星 史秋娟
胡新民想不通同事李日華為什么要告他的狀,一直告到了省里甚至公安部、中紀委。胡新民是郴州市公安局負責打黑的副局長,李日華曾是該局的掃黑大隊長。
直到后來,胡新民才知道真正的原因——李日華是藏在公安局里的黑幫大佬,胡新民從調查一個作惡多端的涉黑組織開始,其實已經把李日華給得罪了。
誣告只是李日華的陽謀,暗殺胡新民的陰謀,也已經張羅起來……
曾被黑幫砍傷的郴州市民蔣曉晞、成虎、王憲紅三人登上五嶺,商議如何推動司法機構追兇懲惡,但又對未來充滿迷惘。 (南方周末記者 王軼庶/圖)
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內暗戰驟緊。
該局刑偵支隊負責人趙德忠闖進局長辦公室,大吼一聲:“難道你想要胡新民死在我們這里嗎?”一句話將身為郴州市公安局局長的唐國棟震得差點跳起來。
那時的胡新民是郴州市公安局分管刑偵的副局長,主抓打黑。其時黑白通吃的郴州市紀委書記曾錦春已被抓,但曾以其為靠山的不少黑社會組織卻尾大不掉。
盡管時間已過去了3年,但發生在2009年4月22日這天的情形,在胡新民向南方周末記者的回憶中,仍舊清晰如昨。
胡新民其時正跟他的對手——曾擔任過5年郴州市公安局掃黑大隊大隊長、剛接任重案大隊副大隊長的李日華斗到緊要處。李日華的另一個身份,是郴州黑幫中赫赫有名的永興幫的一大幫派頭子。
作困獸之斗的李日華已布置好力量,準備不惜代價殺死胡新民。而正是趙德忠得到的情報,救了胡新民一命。
同年5月19日,李日華被抓。一年之后,他被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等罪名判處20年徒刑。
戰況似有屢勝之態。2011年4月7日,此時離曾錦春被執行槍決已有98天,離李日華被判已有210余天。被媒體稱為湖南省最大的涉黑案件9.22陳曉青團伙案在這天開庭,并連續開了14天。這是繼王強軍團伙案、李日華團伙案后,第三個被移送法庭審判的涉黑案件。
但此時的胡新民卻是一名慘勝者,他已被迫離開郴州,現任湖南省公安廳信訪處副處長。
在郴州打黑中,差點被涉黑警察殺死的郴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胡新民。 (南方周末記者 曹勇/圖)
成為打黑“釘子”
胡新民是被湖南省公安廳當作一顆“釘子”釘在郴州的。而出這個主意并負責實施的,則是另一顆“釘子”——當年被稱為“郴州官場良心”的孫湘隆。(詳見南方周末2007年3月21日頭版《郴州官場的良心》)
2000年前后,孫湘隆還在郴州市公安局局長任上的時候,就有大量反映黑幫的舉報材料寄給孫湘隆本人。民間對他的信任,和他正直的名聲不無關系。
孫湘隆曾數遭李大倫、曾錦春暗中作梗,且在偵查一宗涉黑爆炸大案中差點死于詭異的車禍,后被迫辭去公安局長職務。之后因一公安廳負責人對他品行的賞識,而升任湖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長。之后孫湘隆一直把打黑除惡當作重中之重,直至他在前兩年退休。
而郴州,是他打黑的重點。郴州之所以盛產黑幫,不僅因為其時被李大倫、曾錦春把控官場生態,還因為郴州是礦山最豐富的地區之一。礦山一多,爭奪資源的過程中就滋生出各種黑惡勢力。再加上歷史上郴州被稱為“南蠻”之地,民風“霸”、“蠻”,也給黑惡勢力的產生提供了條件。
孫湘隆在接受南方周末記者采訪時認為,郴州的黑幫在1990年代后逐漸成形,到了2002年后,郴州市前市委書記李大倫、前紀委書記曾錦春(后分別被判死緩和死刑)掌權時代,形成高峰,數量之多,為禍之巨,國內罕見:
黑幫常常作為官員的代理人,插手礦業,以入干股、廉價收購、武力強占等方式搶礦、介入各類工商業。
黑幫囂張到極點的時候,即便是光天化日下的鬧市區,也可以看見黑幫成員扛著砍刀在街上晃悠。黑幫也不將警察放在眼里,甚至連警察都敢打、敢殺。黑幫還滲透進公安系統,形成“李日華式”的警匪一家。
郴州的黑幫已到了不能不打的地步了,那些舉報信說,老百姓一點安全感都沒有。2007年上半年,孫湘隆派出了以刑偵總隊副總隊長敖平洋帶隊,其中包括胡新民在內的一幫干將到郴州明察暗訪,證實舉報屬實,譬如永興、宜章、桂陽、郴州城區都有黑惡勢力。
孫湘隆把報告呈送給時任湖南省委政法委書記、湖南省公安廳廳長的李江。李江批示:要由公安廳刑偵總隊對郴州涉黑案件直接過問,打黑要“上管一級”。就是說區縣一級的要由市公安局來打,地市州一級的,要由省級公安部門來打。
李江的批示顯示了對郴州方面的不放心。孫湘隆說:“郴州那邊,尤其是公安局長不得力。那好,你們不打黑,公安廳就逼著你們打黑!”
按照李江的批示,孫湘隆迅速組建了一支掃黑支隊,由刑偵總隊重案支隊長胡新民出任掃黑支隊長。孫湘隆用了三個詞來評價胡新民:忠誠、剛正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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