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管制的行為邏輯
兩條關于政府價格管制的新聞,對比著看很有意思:一條是發改委官員出面解釋約談企業穩定價格的事,一條是工信部今后要抓的5項工作中有一項是“鼓勵電信企業降低資費”。
責任編輯:余力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工信部對電信價格進行管制時,卻用了“鼓勵”這樣的字眼,這又是很荒唐的。電信資費屬于“政府定價”??!政府怎么能“鼓勵”電信企業降低資費呢?
近日,兩條關于政府價格管制的新聞,對比著看很有意思:一條是發改委官員出面解釋約談企業穩定價格的事,一條是工信部今后要抓的5項工作中有一項是“鼓勵電信企業降低資費”。
物價真是個大問題。民眾收入增長緩慢,物價卻噌噌地見風就漲,官方統計CPI已經超過5%了,我們老百姓日常生活感覺還遠遠不止,所以政府關心民生關注物價是應該的。
但問題在于,哪些物價該管,哪些物價不該管?政府管制物價的界限是否清晰,使用的手段是否合適?觀察近年來的價格管制普遍狀況,不客氣地說,基本是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亂管;該動用行政手段的不動用行政手段,該讓市場調節的政府卻又去插手——完全把事情搞擰巴了。
我們老強調說“要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市場怎么配置資源呢?價格無疑是最重要的市場信號:價格上升意味著供不應求,利潤率高,自然會有更多的資本進入這個行業,從而增加供給,使價格下降;價格下降意味著供過于求,利潤率降低,迫使企業提高生產率降低成本,或者破產倒閉,部分資本退出。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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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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