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家”是評出來的嗎? 原創 2008-04-04 問題恰恰在于,這極個別的情形就可能抵消這種評選所帶來的全部積極意義,并由此帶來人們對評選在實體和程序上的雙重質疑而得不償失。 張衛平(清華大學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