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委“約談”:誤解與真相
在過去的1年多中,繼“審計風暴”、“環評風暴”之后,“約談”成為中國輿論的熱詞。作為從港臺地區引進的“新概念”,“約談”本就有非強制性,向約談對象表達意見的屬性。
責任編輯:馬昌博 李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常識】
雖然一些部委有約談的記錄,但是嚴格來說約談對象并沒有一定要來的義務——當然,國家部委出面“邀請”,沒有人會不給面子。
在3月底被發改委因漲價而“約談”的聯合利華,于5月初接受了200萬元罰款。僅僅二十余天之后,聯合利華即對旗下部分美容和日化產品進行了“偷偷提價”。5月30日,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司副巡視員李青接受中央媒體采訪時表示:“企業有權決定是否漲價,這是企業的決定,官方不會干預。”
國家發改委最近頻頻“約談”穩物價,但這或許也是“約談”難以承受之重。 (CFP/圖)
這再次引起了輿論對“約談”的質疑。事實上,對“約談”無效的種種批評,可能誤解了這一機制的意義——作為從港臺地區引進的“新概念”,“約談”本就有非強制性,向約談對象表達意見的屬性。
在過去的1年多中,繼“審計風暴”、“環評風暴”之后,“約談”成為中國輿論的熱詞。國土部從2010年中開始掀起土地違法案件的“約談”風暴,到了2011年,約談再次高密度出現——國土部部長徐紹史責成新成立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各地方直屬分局挑選土地違法重點城市進行“委托約談”。國家發改委則于今年初開始頻繁“約談”各行業協會、重點企業應對“漲價”風潮。
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要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在南方周末記者的搜索范圍內,這是中央領導人第一次使用“約談”這一概念。
那么,部委的“約談”是個什么樣的權力?約談到底在談什么?是否是個成型的機制?
有軟有硬的“約談”
2011年3月,國家發改委為控制物價上漲,開始大規模“約談”行業協會和重點企業。此輪密集“約談”之后,乳品、酒類、日用品等多個行業的行業協會都發出了“不串謀漲價”的倡議書,包括康師傅方便面在內的多家重點企業也取消了事先公布的漲價計劃。
南方周末記者獲得的一份&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方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