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億,地方怎么還?
10.7萬億地方債,約為2010年全年GDP的1/4,審計署表示風險依然可控。香港京華山一證券華東區首席代表唐浩夫認為,因為體制原因,地方政府不存在破產機制。
10.7萬億地方債,約為2010年全年GDP的1/4,審計署表示風險依然可控。香港京華山一證券華東區首席代表唐浩夫認為,因為體制原因,地方政府不存在破產機制。
6月27日,地方政府性債務權威數據出爐。審計署發布的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結果顯示,截至2010年底,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余額107174.91億元,其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67109.51億元,占62.62%;政府負有擔保責任的或有債務23369.74億元,占21.80%;政府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16695.66億元,占15.58%。
10.7萬億如何出爐?
4.13萬名審計人員,耗時3個月,終于完成了對全國31個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審計工作。審計署有關負責人告訴《法制日報》記者,此次審計基本摸清了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的底數和風險。
該負責人透露,審計結果在分別征求省、市、縣三級政府的意見后,又與財政、發展改革、人民銀行和銀行業監管等部門進行了充分溝通協商,在審計工作報告中進行了充分反映。同時,運用了債務率指標,測算和衡量了債務規模與地方政府償還能力的適應性,使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風險度有了更加客觀和準確的判斷。
10.7萬億,2010年全年GDP的1/4
10.7萬多億,這一數字與此前銀監會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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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