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大隊長的“最后一戰”
黃百煉堅持舉報禁毒支隊內部人員涉嫌包庇毒販甚至共同犯罪,但自己卻歷經“集中談話”、“內部整頓”和幾乎被免職。
責任編輯:曹筠武 實習生 劉星 蟻暢
在抓獲毒販后,郴州禁毒支隊三大隊大隊長黃百煉發現,他的上司和下屬涉嫌炮制審訊筆錄,將以“販毒”立案改為以“非法持有毒品”立案;而兩包毒品也在“打掃衛生的時候丟了”。
黃百煉堅持舉報禁毒支隊內部人員涉嫌包庇毒販甚至共同犯罪,但自己卻歷經“集中談話”、“內部整頓”和幾乎被免職。
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第三大隊大隊長黃百煉現在一心想做的,就是將他的上司、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黃中祥以及他的下屬、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三大隊警官王斌繩之以法。“證據顯示,他們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甚至涉嫌共同犯罪。”他說。
在抓獲兩名販賣2380粒麻古、五百余克冰毒、K粉、大麻、麻古粉的犯罪嫌疑人之后,黃百煉發現,他的上司副支隊長黃中祥和下屬禁毒大隊警官王斌涉嫌炮制審訊筆錄,將以“販毒”立案改為以“非法持有毒品”立案;而兩包超過500克的麻古和大麻也在此后從證據保管柜中不翼而飛。
在向上級反映這一情況后,黃百煉本人卻經歷了從“靠邊站”到幾乎被免職到最終“暫緩免職”的處理。
47歲的黃百煉于2008年起擔任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第三大隊大隊長,任職以來連續三年每年破獲一起特大販毒案,曾受到過湖南省公安廳的嘉獎。
現在,被宣布“繼續履行大隊長職務”的黃百煉已將所掌握的證據材料提交給了郴州市公安局紀委和郴州市檢察院。他在等待上級的處理決定,也是在等待自己的命運。“這是我的最后一戰。”黃百煉說。
舉報自己的上司和下屬的黃百煉。 (南方周末記者 曹勇/圖)
審訊記錄的兩個版本
在新的審訊記錄中,販賣毒品變成了非法持有,毒販變成了見證人。
2009年7月18日晚,黃百煉接到線報,帶人將正在交易的毒販曹智磊抓獲,隨后又在其住處擒獲毒販鄧波,并搜查出麻古2380粒(重約兩百余克),冰毒、K粉、大麻、麻古粉等五百余克,初步認定,這是一起特大販毒案——此后,案件被命名為“7·18”販賣毒品案,簡稱“7·18”案。
將鄧波、曹智磊押回公安局,已是19日凌晨,副支隊長黃中祥接到黃百煉電話,前來詢問案情,黃百煉反映警力不足,請求從其他隊調派人手,黃中祥撂下一句“我也聯系不上”就走了。
黃百煉只好和兩名協警清點毒品,并將其集中到一個盒子里,放入辦公室的壁柜中——黃百煉說,他這是嚴格按照支隊規定操作的。這里有必要交代的是,按照湖南省公安廳《辦案指南》的規定,繳獲毒品后,應該由支隊內勤清點,然后放入支隊專門設置的儲藏室保管,化驗后將化驗單交辦案單位;而郴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一直以來沒有按照《辦案指南》規定操作,支隊的規定是,繳獲的毒品由大隊保管,送交化驗后再交給支隊,而大隊沒有專門的儲藏室,也沒有保險柜,只能放在辦公室的壁柜里,壁柜還沒有鎖。
在審訊嫌疑人曹智磊的時候,曹突然問黃百煉:“你是什么職務?”得到答案后又問:“大隊長是多大的官兒?”
“他的意思是:你要是官小了就不要問,問了我也不會回答。”黃百煉回憶說,曹還繼續挑釁:“你們公安局里有我老板的朋友,如果我交代了,老板會搞死我全家,你能保證我全家的安全嗎?”
曹智磊交代,他的老板就是鄧波,被繳獲的毒品都是鄧波的,他只是幫鄧波送貨(毒品)的馬仔;鄧波的上線分別來自湖南郴州和廣東惠州,下線則有多人,鄧波每次進貨量都很大。根據曹智磊的交代,黃百煉認定,這是一起“跨省市特大販毒團伙案,而鄧波則是主犯”。
但案子并沒有按照黃百煉的設想發展下去,19日下午,副支隊長黃中祥調閱了訊問記錄,看完當即對黃百煉表示這份記錄“要不得”,并責怪黃百煉不該以“販賣毒品案”立案審訊。隨后令三大隊緝毒警官王斌和余菁重新按“非法持有毒品案”立案并審訊。王斌對黃百煉傳達了黃中祥的意見:“不關你的事了”。
“這實際上就是剝奪了我的主辦偵查員資格。”黃百煉說。
黃百煉現場見證了隨后重新進行的審訊。王斌問曹智磊:“你為什么被帶到公安局來?”曹智磊答:“我販賣毒品被你們抓住了”。王斌問:“販賣毒品罪法院可以判你十五年、無期甚至死刑;非法持有毒品罪法院會判你七年以下徒刑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鄺立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