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許地方發債是推動財政改革的動力”——專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副部長魏加寧
應當說,在計劃經濟時期,中央政府以管地方政府的項目為主;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央政府應以監督地方政府的財政為主。
責任編輯:鄧瑾 助理編輯 溫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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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說,在計劃經濟時期,中央政府以管地方政府的項目為主;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央政府應以監督地方政府的財政為主。
允許地方政府發債,是推動地方治理結構、地方財政改革、改善中央與地方關系等一攬子改革計劃的動力。
中國地方債多頭統計,3.5萬億貸款或成漏網之魚。 (楊威/CFP/圖)
審計署關于地方政府債務的審計報告公布已經兩周了,機構和研究人員仍未停止對10.7萬億總債務規模這一數字的質疑。
2011年7月11日,審計署新聞發言人通過新華社對外宣稱,此次審計涉及的每一筆債務和每一個數據都是有據可查、真實可靠的,不存在所謂“低估”或“遺漏”問題。
市場對地方政府債務的憂慮正在殃及地方債券。同一天,財政部代理招標的3年期與5年期地方政府債券,中標利率接近4%,遠高于市場預期。對于債券來說,中標利率越高,說明市場的熱情越低。
從2003年開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經濟部副部長魏加寧就發現地方政府存在大量隱性債務,之后一直呼吁搞清數量、妥善清理,并建議代之以地方政府公開發債。2009年,魏加寧在調研地方融資平臺時發現,債務問題因為經濟刺激計劃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時至今日,審計署終于邁出第一步,第一次公開了地方政府究竟有多少債務;2007年地方債券也開始公開發行,不過仍然是由中央來擔保。魏加寧認為,是時候妥善清理現有債務,并加快推動真正市場意義上的地方債券了。
他甚至期待,在現有的中央政府高度集權的財政體制和行政管理體系下,地方債或許可以如三十多年前的農村改革一樣,成為撬動另一場波瀾壯闊的改革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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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