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意排放石油廢棄物最高罰10萬
在7月29日結束的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遼寧省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條例(修訂案)》,其中規定,“石油勘探開發單位存在隨意排放、掩埋或焚燒落地油泥和其他廢棄物現象的,將被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毙抻啺笇⒂?011年10月1日起實施。
在7月29日結束的遼寧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遼寧省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條例(修訂案)》,其中規定,“石油勘探開發單位存在隨意排放、掩埋或焚燒落地油泥和其他廢棄物現象的,將被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遼寧省石油資源豐富,區域內的遼河油田曾為我國第三大油田,1970年代遼河油田投產后,全省原油產量直線上升,到1995年達到1500萬噸,為歷史最高。目前遼寧省的原油年均開采量始終保持在1000萬噸以上,作為國家重要石油化工基地,遼寧的原油消費量一直處在平穩增長狀態,隨意排放石油廢棄物的行為也較常見。
《遼寧省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條例(修訂案)》規定,石油勘探開發項目的環境污染防治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并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需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遼河保護區、凌河保護區管理機構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石油勘探開發項目不得開工作業。此外,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物理勘探等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石油勘探開發單位,應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或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方可作業。
據悉,《遼寧省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條例(修訂案)》將于2011年10月1日起實施。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