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落實法律是當前最重要的改革
治理國家有大道理和小道理之分,落實法律、規范權力就是大道理。對當下中國而言,更好地落實憲法,走法治大道,才是最重要的改革。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改革要摸著石頭過河,不惜先違法再守法?一場持續4個月的懸案,于2011年7月29日塵埃落定?!稄V東省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保障條例(草案)》中,被稱為“先改革再改法”的第22條,最終被刪改。
依據原規定,石頭可以先摸,摸的過程中違了法,倒過來再修法就是。循此思路,改革優先于法律,以改革的名義,法律可以被繞過。此時,紙上的法律歸于消隱,行政權力則回歸全能之身。
無疑,這里出現了法律空白。這個空白,大概只有由全知且絕無利己之心的改革者來填補,才會是改革之福。一旦落在凡人之手,被這種改革所指的平頭百姓,失去了法律的擋箭牌與護身符,恐怕就只能自求菩薩保佑了。
與此類似,深圳市住房建設局于2011年4月頒發紅頭文件,大運會期間禁止農民工群體上訪,明確警告上訪者:“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影響的,追究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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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方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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