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官方稱巡防隊“阻志愿者下水救人”說法不實
鄭州市委宣傳部作出官方回應,稱“冬泳隊員”提出下水也僅是實施“打撈”,而非“緊急情況下”的“救援”和“救人”,且巡防隊阻止他們下水是為了他們的生命安全負責。
8月8日,針對媒體報道的鄭州義務搜救隊下水救人遭巡防隊阻止一事,鄭州市委宣傳部作出官方回應,稱“冬泳隊員”提出下水也僅是實施“打撈”,而非“緊急情況下”的“救援”和“救人”,且巡防隊阻止他們下水是為了他們的生命安全負責。
事件最先見于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節目。報道稱,鄭州一名市民在鄭州鄭東新區如意湖溺水,當地一個公益團體鄭州市水上義務搜救隊東區隊長牛振西帶人趕到現場施救,卻遭到了巡防隊員的阻止,他們要求牛振西必須出示“打撈許可證”,否則不能下水。最終,溺水市民搶救無效死亡。
救人還要許可證?報道被各大媒體轉載,并引起熱烈討論。對此,鄭州市委宣傳部8月8日在新華網等媒體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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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方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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