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環境污染事故很熱,“破壞環境罪”很冷
我們期待這樣的民間環保參與能在司法領域獲得支持,因為環境保護終究是公益事業,環境歸根到底是屬于廣大公眾的。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渤海海上最大油田蓬萊19-3油田于2011年6月4日發生了漏油事故,迄今已超兩個月,但油田作業者康菲石油公司依然沒完成油污清理工作。國家海洋局近日對康菲公司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清理油污提出批評,并表示“目前為止,康菲采取的仍只是一些臨時性的措施”。
此次漏油不僅污染了附近的大面積海面,也殃及了近海的海灘。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之前公布的消息顯示,遼寧綏中東戴河浴場沿岸、河北京唐港淺水灣浴場,均發現了來自蓬萊19-3油田的油污。而中海油人士在7月初卻說,漏油范圍很小,只涉及200平米左右。
那么,作為污染事故責任人,康菲公司將可能面臨什么樣的處罰呢?國家海洋局的官員表示,可能將對康菲處以20萬人民幣的罰款。罰款20萬,讓人難以置信,對石油巨頭來講,這買不了幾瓶拉菲,也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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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鄺立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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