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出國,恨地球太??!

讀罷2011年8月11日《南方周末》時局版《官員“因公出國”的秘密》,也想曬曬我今年的一次“因公出國”。我供職于南方某省法院系統,近年來與外國法院的交流日益增多,出國多是以考察外國法院或培訓學習的名義進行。下面說說我的感受,不知是否有普遍性。

時間安排:省高院一般每年組團十余次,每次幾人到二十多人不等。根據中央和地方要求,“出訪”不能多于十天,“短期培訓”不能超過二十天。我們此次目的地是西歐某國,以培訓的名義進行的,所以時間正好為二十天。全程由當地華人接待,吃、住、行,游、娛、購,包括“公務活動”都由他們安排,相當于國內的旅行社,也是一個產業。他們也有固定的客源,或是政法系統、稅務系統等按照系統劃分,或是山東省、江蘇省等按照地域劃分。時間分配基本上是三三制原則:游覽占三分之一,購物占三分之一,公務占三分之一,首都和外省各占十天。所謂公務就是到幾個法院參觀并與他們座談交流,還安排了在首都三天的學習培訓,由法官、律師等對他們的情況進行介紹。培訓時天氣炎熱,沒有空調,內容枯燥,昏昏欲睡還要維護“國家形象”,令人苦不堪言。該國主要景點、主要城市肯定是都去了。但對多數團員來說,最關心也是最有吸引力的是購物,上千歐元的包、表一買就幾個,眼睛都不眨一下,每月幾千人民幣的收入,也不知他們錢從哪里來的。

費用:每人約5萬元人民幣的出國費用。來回機票大約1萬元。西歐服務業收費普遍較高,每天50歐元住宿費用,二十天差不多也1萬元。早餐在酒店吃,中午和晚餐主要是吃中餐,費用也差不多1萬元。其余交通、游覽、公務支出每人差不多2萬元。每個城市都要去教堂參觀,一開始還有些興趣,去多了大同小異,最后連門都懶得進。但教堂都不收門票,估計“旅行社”也是為了省錢。如果沒有購物的計劃,二十天可以不花自己的一分錢,每天還有5美元的補助。

感受:一、花費巨大。二十天每人花費五萬元,二十人就是100萬元。且不說是西部農民兄弟多少年的生活費,可以救助多少失學兒童,就相對于我們每月幾千元的工資來說,已經差不多相當于我們一年的收入。有些幾個月的培訓團,每人就要花一二十萬元。一年下來,全省法院系統光出國粗略估算要以千萬元計算。

二、實際作用不大?,F在信息技術發達,各種圖書資料也很容易得到。真要是想學習,完全可以用其他“物美價廉”的方式代替。哪怕就算是公費旅游,開闊一下視野在多數團員那里也體現不出來,除了購物甚至過后連去了什么地方都滿臉茫然。不夸張的說,就促進工作這一點,起不到任何作用。不知其他系統、其他單位的情況如何。

三、不是秘密的秘密。目前,我國的公費出國對多數單位來說是一種平衡員工的手段,對單位個人來說,是一種變相的福利。就我們法院系統來說,除了領導干部,一般是論資排輩,少則幾年,多則十幾年能有一次出國的機會。某同事感嘆,到單位工作十年才有一次機會,和他同時來的最多已經四五次了。但對基層法院來講,一般干部基本沒有機會,主要是院級領導和部分中層。對單位來講,將出國作為平衡手段這作用也很明顯。最近我們部門一人提了職務,為了安撫相同資歷的另外一人即安排他出一趟國。領導干部退休前一兩年一般也安排一次。對于許多院領導和中層來講,歐洲、美國已經提不起興趣來了,現在多是到非洲、太平洋島國。對他們來說,現在不是機會太少,而是恨地球太??!

當然從個人的角度,不管怎么說,單位安排你出國不能說是壞事,但是從投入和產出的比例來說,確實太勞民傷財了,把錢省下來用在其他需要的方面,用在更需要的人身上,發揮的作用更大一些。但多數人的心理是,公務員本來收入就不高,這也限制,那也不行,光喊喊“為人民服務”、“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口號,還有什么工作積極性。對三公消費的批判是理直氣壯,但如果給大家都帶上緊箍咒,成天限制得死死的,恐怕也難有工作熱情。如何讓廣大公務員們有工作動力,并且讓老百姓們和社會輿論滿意,看來不僅僅需要平衡的藝術,更需要公務員管理體制和機制上的突破。

網絡編輯:休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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