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抗拆=反社會?
黃文偉因為在2011年3月30日凌晨,雙流縣黃水鎮政府組織的一起“強拆”中,開車撞向強拆人員并持刀“行兇”,被檢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指控。
責任編輯:趙蕾 傅劍鋒 實習生 夏倩
因為政府違法強拆引發暴力傷害,肇事者該當何罪——
2011年7月28日上午,成都大雨滂沱。成都市雙流縣法院外,王慧一襲黑衣,鄭重地在衣角別上了一枚黨徽。她要在即將開庭的一起刑事案件中出庭作證,用黨員資格和人格為自己的丈夫證明“沒有反社會”。
王慧的丈夫黃文偉因為在2011年3月30日凌晨,雙流縣黃水鎮政府組織的一起“強拆”中,開車撞向強拆人員并持刀“行兇”,被檢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的重罪指控。
在此之前,王慧一家剛剛打贏了與黃水鎮政府的行政官司。雙流縣法院在2011年6月23日作出判決,認定黃水鎮政府之前對王慧一家實施的強拆屬于行政行為違法。
由此帶來的疑問是,因為政府違法行為引發的暴力傷害,該當何罪?
王慧父母站在被拆房屋前。 (王慧/圖)
“幫助拆遷”
王慧一家系四川省成都市雙流縣黃水鎮文通村的普通居民。王慧和黃文偉都在公司有一份體面的工作。身為建筑工程經理的丈夫黃文偉,2004年親自設計施工,將王慧家的瓦房改建為800平方米的三層小樓。父母則利用一樓的鋪面做著廢舊物品收購的生意。
2008年四川大地震,王慧家的小樓安然無恙。黃文偉告訴妻子放心,自己設計的房屋絕對震不垮。
但2010年8月2日子夜,它卻被不期而至、身著迷彩制服的一群政府工作人員用推土機夷為了一片廢墟。
這緣于2009年綿陽—成都—樂山的城際鐵路客運專線獲批興建。作為災后重建的國家重點工程,處于用地區域的王慧一家被要求配合搬遷。雙流縣黃水鎮政府承擔了拆遷任務,并制定了拆遷辦法。
彼時,成都的統籌城鄉一體化改革剛在農村全面實施了確權頒證。根據這項政策,建于農村集體土地之上的王慧家房屋也擁有了和城市房屋一樣的產權。但這項改革缺乏后續政策法律的配套支持;因此,房屋拆遷仍是按照農村集體土地的土地附著物進行補償,而非按其市場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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