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宇一審獲刑18年其子陳維力案亦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4月11日下午,陳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此前指控的玩忽職守罪,法院部分采納辯方意見,未予認定。
責任編輯:趙凌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網絡編輯:老黃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
4月11日下午,陳良宇被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此前指控的玩忽職守罪,法院部分采納辯方意見,未予認定。
責任編輯:趙凌
網絡編輯:老黃
登錄獲取更多閱讀權限
立即登錄{{ isview_popup.firstLine }}{{ isview_popup.highlight }}
{{ isview_popup.secondLin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