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良宇等上海社保案相關人物判決情況
4月11日14時,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判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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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14時,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判決,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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