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20110825)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假“因公”,真貪污
◆回應“官員‘因公出國’的秘密”(2011年8月11日《南方周末》時局)
目前媒體曝光的“公費出國旅游”事件,大多按違紀處理。而我國刑法第382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是貪污罪。”以公務考察之名動用公款來滿足個人出國旅游的需求,實質上也是利用職務之便,用騙取的手段來達到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目的,對這種純“私人性質”的游山玩水,應當定為貪污罪。
(江蘇睢寧 王威 檢察官)
故鄉丟了?
◆回應“‘自然’丟了”(2011年8月18日《南方周末》生活)
2011年8月22日,地級的巢湖市從此在地圖上消失了,就在這一天,我也成了迷失故鄉的人——四川南部縣光華鄉被整建制劃歸儀隴縣管轄。同鄉們關心的是:成為朱老總(儀隴縣是朱德的故鄉)的老鄉后令人憧憬的發展前景——我們村的泥巴路會不會很快變成水泥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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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上官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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