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權收稅十一年:收稅前,聽聽丈母娘的聲音
婚前房產加名稅、月餅稅再一次刺痛民眾神經。實際上,2000年立法法通過后,婚前房產加名稅、月餅稅、燃油稅等通通于法無據。
責任編輯:趙蕾 實習生 賀文婷
婚前房產加名稅、月餅稅再一次刺痛民眾神經。實際上,2000年立法法通過后,婚前房產加名稅、月餅稅、燃油稅等通通于法無據。
立法“奇觀”與征稅“大業”
政府想征什么稅就征什么稅,想怎么征就怎么征,上演了一個越權立法的奇觀。
過去的一個月里,中國的丈母娘們可謂悲喜交加。
先是婚姻法立了個新規,親家買的房子女兒沒份,好不容易說通了親家趁在婚前加個女兒的名字,沒想到婚前房產加名最低還要交3%的契稅。按最低稅率算,一套100萬的房子加個名要1.5萬,在當下,1.5萬可以買600公斤豬肉。
中央似乎聽到了丈母娘們的吶喊。8月31日,財政部和國稅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對婚姻存續期間的房產加名征收契稅。
此前六天,中央還不是這個態度。8月25日,稅務總局認為南京等地做法屬于“地方政府稅收行為”,“短期來看,恐怕不可能在全國推行”。
按照國務院頒布的《契稅暫行條例》,房屋的贈與的確屬于契稅征稅范圍。但是,很少人注意到,暫行條例本身就是違法的產物。立法法規定,有關稅收的基本法律必須由全國人大來制定,還沒制定的可以授權給國務院制定暫行條例,但是“授權必須有明確的目的和范圍”。
婚前財產加名稅,是否在全國人大明確的授權范圍內,無從查考。
1985年,在六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授權國務院對有關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的問題,可以制定暫行條例。經過實踐檢驗,條件成熟時由全國人大或常委會制定法律。
許多法律學者認為,這個籠統含糊的“空白授權”顯然違背了2000年出臺的立法法。
統計顯示,中國現有19個稅種中,只有兩個由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確定: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其它的17個,都是通過空白授權,由政府制定暫行條例征收。
“政府既當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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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方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