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不是“總有個法治你”
在強拆上,不少地方政府的意見已然扛過了全國人大的法律、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此凭d綿密密的法網,只不過給地方政府多了幾樣趁手的武器用來治不肯搬遷的“刁民”。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2011年9月9日,最高法網站上公開了“關于堅決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遷強制執行引發惡性事件的緊急通知”,公眾首次看到全文,許多人還以為最高法又出了針對強拆的新招。定睛細看,該“緊急通知”的發布日期為5月6日。通知要求地方法院抵制以服務大局為名的強拆,希望司法強拆是法院裁決、政府執行,而不是法院裁決執行一把抓、沖在強拆第一線。
這一維護司法權威和尊嚴的苦心值得肯定。不過,有些地方政府的大條神經似乎理解不了這么高雅的旨趣,這點“文字障”哪能擋得住他們創新拆遷模式的決心?強拆已然沖破種種障礙,以至于達到了任爾輿情洶洶、我自巋然不動的境界。
2007年物權法頒行之時,許多人對這部歷經了曠日持久博弈才出臺的法律寄予厚望,覺得中國從此踏上了保護私有產權和市場經濟的不歸路,強拆之類的“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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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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