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之言】洛陽性奴案,誰最應該內疚
責任編輯:蔡軍劍 實習生 趙振江
我的內疚感大概是這么來的——因為我的報道,洛陽警方中很多人的職業生涯平添了一份“不光彩”,公安局長郭叢斌更是痛哭了40分鐘
地窖、謊言、性、殺人與埋尸……發生于地下4米深處的洛陽性奴案,在被“國家機密”了二十多天后,被我解密了。
因為我的報道,古城洛陽被推到了風口浪尖。洛陽市公安局局長郭叢斌,在我的第三篇報道刊出后,終于打破沉默——“向全市人民道歉”。洛陽官方稱,公安部在2011年6月曾下發規定,對正在偵辦的案件,嚴禁對外披露細節;他們同時坦陳“雖有保密規定,但與媒體溝通不足”,并稱“愿意建立完善的、符合實際輿情需要的信息發布機制”。事態的演進,頗令人鼓舞。
為我提供信息保障的老刑警說,在那次局黨委擴大會議之后,郭叢斌痛哭了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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