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判決 首次被美國執行
對細節高度重視、對程序充分尊重,高于國內標準的司法審判,催生了首例中國法院判決被美國承認并執行。
責任編輯:蘇永通
對細節高度重視、對程序充分尊重,高于國內標準的司法審判,催生了首例中國法院判決被美國承認并執行。
湖北商人蔡輝不經意間成了中美司法協助史上第一個吃螃蟹的人。
2011年6月底,蔡輝手中持有的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在美國獲得執行,這是中國法院判決首次在美國得到執行。蔡輝旗下的湖北三聯實業股份公司獲得全球直升機生產巨頭羅賓遜公司本息總計六百余萬美元的賠償。
接受南方周末采訪的武漢大學、廈門大學國際法學者均表示,他們從未聽說過有中美之間有過類似案例。
中國法官以高標準完成的審判,獲得美國執行,此案不應稱特例,而應成為國內法院審理一切案件的習慣做法。 (周超/東方IC/圖)
此前,和我國有司法協助條約的國家間相互承認的判決案例本屈指可數,在尚未有司法協助關系的眾多國家中,也僅有德國等極少數國家承認和執行過中國法院的判決。
案件在法學界引發爭論。樂觀者認為,由于中美兩國尚未簽署雙邊司法協助的條約,此案可能會肇始兩國司法互惠關系;審慎者則認為案件的偶然性太大,不具備成為“案例”的潛質。
訴訟參與者,卻表示此案令其對法律有全新認識。
“這些年跟美國人打官司給了我很深的感觸,相信法律,對法律要有敬畏之心。”為了這一結果,蔡輝和他的律師團隊等了17年。
湖北省高院的法官們也驚喜地發現當初細致和謹慎并沒白費,他們的判定得到了外國法院的認同。一位國際私法專家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美國對中國司法狀況多為負面評價,此案的意義,已超出國際法范疇。
從美國被逼回中國
美國以“不方便法院”原則,把訴訟踢回中國;美國公司或太大意,以為即使中國法院判對方勝訴,判決被美國接受的可能性也極小。
經歷長達17年的訴訟,蔡輝談起案子,像是一個熟練的訴訟專家,兩國法律條文信手拈來。他從未想到,一個案子會延宕17年,“我第一次在美國上訴時的律師都已經去世了”。
1994年2月24日,經羅賓遜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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