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霆案:民主解釋法律的預演 原創 2008-04-04 “兩高”幾乎壟斷了法律解釋的權力,公眾包括當事人只有遵守的義務,沒有提出質疑的權利,這是對公眾解釋法律參與權的變相剝奪。 吳情樹(武漢大學法學院刑法專業博士研究生) 登錄后獲取更多權限 立即登錄 歡迎分享、點贊與留言。本作品的版權為南方周末或相關著作權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即為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