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20111013)
李燕訴三部委,是公民人格在民間社會茁壯成長的見證,是在麻木、乏味、窒息、庸碌的日常生活中誕生的“傳奇敘事”,它讓我們知道,原來,行政部門的倨傲,恰恰與我們的某種放棄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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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1 保持公民行動的勇氣和能力
《珠江晚報》2011年10月11日 作者:張若漁
(原文摘編)曾因申請公開“副部長分管部門、兼職狀況及負責聯系的單位”等遭拒,而起訴國土資源部、科技部和教育部的清華研究生李燕,日前透露,目前這三家部委都已向她公開了相關的政府信息,她擬撤訴。
李燕訴三部委,是公民人格在民間社會茁壯成長的見證,是在麻木、乏味、窒息、庸碌的日常生活中誕生的“傳奇敘事”,它讓我們知道,原來在公共生活中除了焦慮和憤懣,我們并非一無所能;原來,行政部門的倨傲,恰恰與我們的某種放棄有關。
在公共生活中,保持一種公民行動的勇氣和能力,或許是本案留給我們的最大收獲。當行政部門的傲慢變成了鐵板一塊,當蔑視民權的思維謬種流傳、積非成是,當內在的糾錯機制一再失靈,時代就需要富于勇氣和使命感的公民行動,以充滿理性的“公民不服從”,推動制度體系和行政機構的行為模式的演進。
對于那些訴諸公民行動的私人而言,像李燕,她也許得到了很多人的贊譽和激賞,但這些在她所承受的種種壓力面前,會顯得相當不真實和無力。但她堅持等到了一個“善果”,殊為不易。一個正常的社會,本不該讓一個公民承擔如此巨大的壓力,李燕的事功與付出,顯然照鑒到一套制度體系的不誠實和不足為信,以及制度深處的種種不堪。
另外,使這場訴訟虎頭蛇尾的,乃是“法院的多方努力”。北京市一中院,遲遲不肯受理李燕的訴訟請求,而專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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