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追車記”后續報道:廣水公車使用亂象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廳局級以下干部不得配專車,但南方周末記者在廣水調查發現,廣水官方甚至發文規定科處級官員配車,還規定了具體的配車標準。
責任編輯:李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廳局級以下干部不得配專車,但南方周末記者在廣水調查發現,廣水官方甚至發文規定科處級官員配車,還規定了具體的配車標準。
2011年10月6日,南方周末報道,湖北省隨州市廣水市十年來,多名當地官員離任時將公車帶走。10年間,共有28輛車被離任官員帶走。此事引起當地人大和民眾的關注。
10月8日,隨州市官方公開回應,稱報道基本屬實,已組織人員展開調查。截至12日,當地仍在進一步調查,未有明確進展。
人大常委追車,同時也凸顯了當地公車管理使用的亂局。南方周末記者在廣水和隨州調查期間發現,當地超標購車情況屢見不鮮,還存在黨政公車使用公安牌照的情況。
2011年9月29日上午,廣水市市長黃繼軍乘坐一輛掛公安牌照(鄂O)轎車出現在廣水一家酒店門口。 (南方周末記者 褚朝新/圖)
10月8日,隨州市發布公開通報稱,經調查,2000年至2003年,廣水市調離干部帶走公車15輛;2003年至2009年,帶走公車13輛,其中退回5輛。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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