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醫:貪官“越獄秘道”?

有檢察官指出,獲刑官員一般都是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沒直接受害者,也就沒人盯著不放。這些人判刑后是否取保就醫,不會有太多人關注。

責任編輯:李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有檢察官指出,獲刑官員一般都是職務犯罪和經濟犯罪,沒直接受害者,也就沒人盯著不放。這些人判刑后是否取保就醫,不會有太多人關注。

住別墅,開寶馬,泡茶樓……廣東省江門市原副市長林崇中因受賄罪被判10年刑,卻一天牢沒坐,在江門一個高檔小區過起了神仙日子。

全部的奧秘是:還在審理期間,他就花了不到10萬元錢,辦好了“保外就醫”。法庭宣判當日,他直接從法院回到家里。

獲刑貪官逍遙法外,絕非個別現象。僅在廣東,因受賄和貪污被判刑5年的原潮州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劉益民,同樣在不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下成功“保外”。

為林崇中做出虛假鑒定的河源市人民醫院相關人士對南方周末記者稱,“不說百分之百,起碼大部分被判刑的高級干部,只要有病都會被保外就醫”。江西省贛州市檢察院檢察官楊濤也透露,被保外就醫的服刑人員中,原官員多于老百姓。

這些獲刑貪官中,有多少人假借“保外就醫”逍遙法外?如何保證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制定的保外就醫政策,不成為貪官“越獄”的密道?如何守住公眾反腐敗的信心?

廣東省檢察院干部感嘆:“林崇中一天牢都不想坐,太過分了。” (謝正軍/CFP/圖)

貪官如何成功“越獄”

官至副廳級的林崇中,2009年7月30日被法院判決10年有期徒刑后,直接就回了家。說起這事,廣東省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副局長溫耀勛對南方周末記者連呼“太過分了”。

據廣東省有關部門通報,任職期間,林崇中幫助經商的妻子李云低價購得95.5畝土地使用權,差價316.47萬元后被認定為索賄;在項目中收受港商65萬港幣的賄賂,向其低價出讓土地,造成土地收益流失9404萬元。此外,為廣東某集團謀取利益,收受4萬元。

2008年8月8日,林崇中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異地關押進了廣東省河源市看守所。另一正處級貪官、廣東省潮州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劉益民,在不久后的12月25日也被送進了河源市看守所。

溫耀勛告訴南方周末記者,為能在被判刑后順利保外就醫,兩人的家屬在開庭前半年就開始活動。林崇中的妹妹林衛和、劉益民的弟弟劉益忠等家屬,先后找到了河源市看守所民警吳景衛、指導員涂亞造和所長劉輝漢,合謀偽造病情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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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方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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