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燃油附加費調整設5日期限
南航發布通告,自11月5日起燃油附加費下調10元,國內航段800公里(含)以下70元,800公里以上130元。同時,發改委、民航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在綜合采購成本調整的5日內實行燃油附加費的調整。
近日,國家發改委、民航局聯合印發通知,自11月1日起進一步完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通知明確規定了“5日”期限。10月31日,南方航空在其官網發布通知稱,自11月5日(出票日期)起,國內航段(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按70元征收,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征收130元。
據《新京報》報道,多家航空公司10月31日已收到通知,自11月1日零時起,國內航空公司從中航油采購航油的綜合成本從10月份的7503元/噸下調至72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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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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