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書記與公安局長的合合分分青海省各級政法委書記已不再兼任公安廳(局)長
有基層干部認為,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如果處理不好,就會為難檢察院。有些案件檢察院要退回補充偵查,但政法委書記不同意,該怎么辦呢?
責任編輯:李梁 助理編輯 溫翠玲
【地方黨委換屆觀察】
2003年以來,各地公安廳(局)長由同級黨委政法委書記兼任,漸成普遍現象,但爭議也一直不斷。2010年,中央有關部門要求省級政法委書記不兼任公安廳(局)長。今年黨委換屆中,地方上對此問題如何處理,值得關注。
廣州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長吳沙接受市民上訪。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的利弊,目前仍未得到充分討論。 (何奔/CFP/圖)
有基層干部認為,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如果處理不好,就會為難檢察院。有些案件檢察院要退回補充偵查,但政法委書記不同意,該怎么辦呢?
2011年8月前,楊海云是青海省湟中縣公安局長,同時兼任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和副縣長,個個都是實職。“開會都忙不過來。”每年休息日也就五六天。
8月換屆后,他調任鄰縣湟源縣政法委書記,該縣公安局長另由一名政府黨組成員擔任。
2011年10月24日,南方周末記者從青海省委組織部了解到,青海這次黨委換屆中,各級政法委書記不再兼任公安局長。全省8個地(市、州)公安局長都不擔任政法委書記,除了玉樹州下轄6個縣因災后重建推遲換屆外,其他37個縣級公安局長都不擔任政法委書記。但為確保公安局長“進班子”,都由政府的副職或政府黨組成員擔任。
2003年以來,各級公安廳(局)長由同級政法委書記兼任成普遍現象,但爭議也一直不斷。南方周末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中組部2010年下發文件,要求省級政法委書記不兼任公安廳(局)長,但要由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或政府黨組成員擔任,保證“進班子”。
青海利用今年換屆時機先行一步后,深圳市委組織部9月22日也宣布,即將展開的區級換屆中,政法委書記也不再兼任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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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