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應廢棄累進稅率
造成貧富差距過大的原因,并不是合法的勞動收入差距過大,而是腐敗與官商勾結的不當得利造成的社會財富分配不公,但這些灰色與隱秘的收入不可能被征收個人所得稅。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劉紫云
稅收的真相(九)
造成貧富差距過大的原因,并不是合法的勞動收入差距過大,而是腐敗與官商勾結的不當得利造成的社會財富分配不公,但這些灰色與隱秘的收入不可能被征收個人所得稅。
累進稅率對不同收入的人群適用不同稅率,收入越高,適用稅率也越高,對低收入人群則適用低稅率,這樣可以讓富人多交稅窮人少交稅。在一些人看來,只要設計出優良的累進稅率的個人所得稅,收入差距就會被遏制,貧富差距就會縮小。
很多人認為,貧富差距是非常嚴重的社會問題,縮小貧富差距是政府理所當然的奮斗目標。“均貧富”也一直是歷代農民運動的口號,斗地主、分土地等各種劫富濟貧的手段與政策現在依然能獲得很多人的同情與共鳴。理想的累進稅率也可以調節貧富差距,目前,包括中國在內的大部分國家都實施累進稅率的個人所得稅,其目的也是試圖實現“均貧富”的社會理想。
(向春/圖)
累進稅率不可能解決貧富差距
累進稅率的主張貌似非常合理,但實際陷入了誤區。正當的貧富差距并不可怕,沒有貧富差距的社會則難以想象。貧富差距的原因很多,由于個人的能力、運氣、智力、學識和努力程度等諸多不一樣,人們的收入也千差萬別。這類貧富差距即使再大,也完全不必通過稅收調節。
人們期盼縮小貧富差距,很大程度是不滿各種制度性的不公正。但要解決這些不公,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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