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論(20111103)
追求幸福是人類的基本目標,也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社會要幸福,需要一些前置條件,包括經濟的快速發展導致物質條件的改善,財富和資源的分配合乎正義法則,對異端思想的寬容,以及人的尊嚴得到國家權力和法律制度的尊重與保護等。
責任編輯:陳斌
中國如何擺脫“中等收入陷阱”
《學習時報》2011年10月31日 鄧聿文
(原文摘編)追求幸福是人類的基本目標,也是每個人的基本權利。社會要幸福,需要一些前置條件,包括經濟的快速發展導致物質條件的改善,財富和資源的分配合乎正義法則,對異端思想的寬容,以及人的尊嚴得到國家權力和法律制度的尊重與保護等。
后發國家中的日、韓和我國臺灣地區,在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后,都收縮政府的邊界,讓市場和個體唱主角。政府的作用只體現在提供市場和微觀主體不能提供的公共產品上,包括市場秩序、合約的遵守、對自由和權利的保障等,同時權力也受到來自法律和社會的雙重監督和約束;相反,公民行為只要法律不禁止,就都可以實施。這樣的政府和個體關系,才是正常的。而那些沒能及時轉向的國家,都出現了“中等收入陷阱”而鮮有再進步。
目前,中國也已經走到“中等收入陷阱”的邊緣。歷史上的大政府主義,助長了一部分掌握決策權的人對政府的盲目崇拜。至少到現在,還看不到政府權力收縮的跡象,有的只是政府職能的不斷擴張,蠶食本已虛弱的市場自由和公民權利。中國當前發展中出現的一系列矛盾和問題,如貧富分化、腐敗、環境被破壞以及不時發生的群體事件等,都是權力不斷擴張和公民權利不斷收縮的結果。
鑒于中國人口之多、國土之大以及地區之復雜,比起其他國家,中國一旦跌入“中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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