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反常識經濟學(11)
體育界禁止使用各種藥物和其他增強劑的愿望很強烈,但控制使用這些東西的能力卻很有限。一直以來,在禁用藥物和新發現的未禁藥物之間一直存在爭議。
興奮劑的禁用理由
在電視上,我看到之前嚴重跌傷的弗洛伊德·蘭迪斯又取得了環法自行車賽的冠軍。蘭迪斯贏了。這看起來是一場了不起的勝利,但是在完成17環后的檢測中發現他體內的睪酮含量異常高。于是,法國剝奪了他作為2006年自行車賽冠軍的頭銜?,F在職業自行車車手名聲很臭,部分原因是受丑聞的影響,還有一部分原因是有幾個重要的自行車手因檢測出體內有大賽禁用的藥品而被取消參賽資格。
這些丑聞在美國職業棒球賽丑聞事件之后不久就發生了,在美國職業棒球賽丑聞事件中,巴里·邦德斯、杰森·吉安比、馬克·麥圭爾、薩米·索薩和其他一些球星都很后悔為打破紀錄而使用提高其表現的類固醇,尤其是在本壘打擊球賽中。世界級別的明星,如100米田徑冠軍賈斯汀·加特林,職業足球運動員、舉重運動員、游泳運動員和其他運動中的優秀運動員,要不就沒有通過藥物檢驗,要不就被懷疑服用禁用藥物。
如果運動員們了解服用禁用藥物會對其健康造成損害,為什么他們在競技比賽中還要被禁止使用各式各樣的興奮劑(如類固醇)呢?禁止使用興奮劑的評判原則在于使用興奮劑違反了體育比賽的精神。獎勵制度不是完全基于運動員的水平的,盡管這占據很大的比重,還要看其競爭對手的表現情況。比如,成功地駁斥其使用興奮劑謠言的賴斯·阿姆斯特朗,他被世人記住的主要原因在于他在環法自行車賽中實現六連冠,并不是由于他在比賽中奪冠的次數。同樣,在世界杯足球賽、美國足球賽、舉重、拳擊、田徑、臺球和其他體育競賽中,都是這樣看待與評判勝利的。
獎勵當然與取得勝利有關,因為全世界的電視觀眾和媒體最關注競賽的結果,不是絕對的技術水平。也就是說,他們把注意力主要放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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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