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重罰兩壟斷藥企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山東濰坊順通醫藥有限公司和濰坊市華新醫藥貿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復方利血平原料藥,哄抬價格、牟取暴利,致相關制藥企業停產的情況進行了調查,責令山東兩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解除與鹽酸異丙嗪生產企業簽訂的銷售協議;對山東順通沒收違法所得37.7萬元并處罰款650萬元,合計687.7萬元;對山東華新沒收違法所得5.26萬元并處罰款10萬元,合計15.26萬元。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山東濰坊順通醫藥有限公司和濰坊市華新醫藥貿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復方利血平原料藥,哄抬價格、牟取暴利,致相關制藥企業停產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并作出嚴厲處罰。
復方利血平是列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抗高血壓藥,全國目前有上千萬高血壓患者長期依賴此藥,年消費量約為80-90億片。
目前我國僅有兩家企業正常生產復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藥鹽酸異丙嗪。2011年6月9日,山東順通和山東華新分別與兩家鹽酸異丙嗪生產企業簽訂《產品代理銷售協議書》,壟斷了鹽酸異丙嗪在國內的銷售。協議書內容主要有:一是兩公司分別獨家代理兩家企業生產的鹽酸異丙嗪在國內的銷售;二是未經過山東順通、山東華新授權,這兩家企業不得向第三方發貨。兩公司控制原料藥貨源后,立刻將銷售價格由每公斤不足200元提高到300-1350元不等。多家復方利血平生產企業無法承受,被迫于2011年7月全面停產,目前僅靠庫存向醫療機構維持供貨,市場已經出現供應緊張的情況。
山東兩公司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國家發展改革委依據《反壟斷法》的規定,責令山東兩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解除與鹽酸異丙嗪生產企業簽訂的銷售協議;對山東順通沒收違法所得37.7萬元并處罰款650萬元,合計687.7萬元;對山東華新沒收違法所得5.26萬元并處罰款10萬元,合計15.26萬元。
國家發展改革委強調,經營者應當嚴格遵守《反壟斷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不得濫用壟斷地位,實施價格壟斷行為,排除、限制競爭,哄抬價格,牟取暴利,損害消費者利益。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