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天價藥”的替罪羊?
國務院醫改辦公室主任孫志剛強調,只要醫藥公司、醫院、醫生等各個環節利益均沾的潛規則不改變,藥品中標價就很難回歸到合理范圍。但在不少醫務人員看來,“以藥養醫”的體制才是“天價藥”產生的根本原因。
出廠價6毛錢的藥品,經過了各地正規的統一招標之后,最終在醫院的售價竟高達12元多,利潤超2000%以上……藥價貴并不是一個新問題,但是,近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關于“天價藥”的報道仍引起軒然大波。
誰制造了“天價藥”?是賣藥的醫藥代表,還是買藥的醫院和醫生?
醫院沒有采購低價藥的沖動
央視報道顯示,一些常用的藥品中標價比出廠價高很多。記者隨機選取20種常用藥品,結果發現這些藥品從出廠價到醫院零售價的漲幅超過了500%。其中,山東方明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規格為2毫升20毫克的鹽酸奈福泮注射液,出廠價為每支0.32元,中標價為18.49元,醫院零售價為21.26元,中間利潤竟然高達6500%以上。
報道稱,這些“天價”均是經過監管部門制定統一采購的招標價之后,醫院加成15%后定出的最終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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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上官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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