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來信(20111201)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校車“特權”,請別忘記邊遠山區
回應“請給孩子們‘橘黃色特權’”
2011年11月24日《南方周末》橘黃色特權
我曾從成都騎自行車去拉薩,在公路上遇到很多上學的孩子,他們需要徒步四五個小時,往返于家里和學校之間。
最近在云南德欽縣,從雨崩村徒步到尼農村,我也見到幾個從尼農村到雨崩村上學的孩子,兩村之間只靠一條人馬驛道通行,有一段路還是行走在水渠邊與懸崖峭壁之間,塌方不斷。雖有父母護送,仍讓人膽戰心驚。
當討論如何建立“橘黃色特權”時,也請關注邊遠地區的孩子,他們何時有一條安全的上學路?
廣東江門?鄧志賢?自由職業者
讓法院院長、檢察長都當常委
回應“司法獨立審判應從優化政法委結構入手”
2011年11月24日《南方周末》評論
法院院長進常委會,兼任政法委書記,為何引起好評?這是因為法院院長作為法律裁判者進入了黨的權力核心,體現出黨內對司法權的重視。在黨委常委會中,行政首長和常務副職基本都是常委,但法院院長、檢察長卻往往不是。將法院院長吸收為常委,兼任政法委書記,使法院的地位有所提高,司法公正多了一點可能。如果檢察長能進常委會,讓檢察院地位進一步提高,可能法律監督權會更有效的實施。讓違紀的歸紀委,犯罪的歸檢察……實現政府、法院、檢察院地位的真正平等。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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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上官蘭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