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的頂層設計
誰來設計和組織改革?全國人大建立司法改革委員會,可能最為恰當。司法改革的議題設計等公共事務,公眾有權參與,可以吵架,可以罵人。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劉紫云
司法改革是法治改革的核心領域,如果司法機構能夠有效運行,憲政框架基本上就具備了。司法作為社會的“穩定器”,可以為這個急劇變動的時代提供一種緩和機制。
誰來設計和組織改革?全國人大建立司法改革委員會,可能最為恰當。司法改革的議題設計等公共事務,公眾有權參與,可以吵架,可以罵人。
(向春/圖)
《中國司法改革年度報告》每年討論一個基本問題,2009年討論司法改革的階段,2010年討論司法改革的去政治化,2011年初步考慮討論司法改革的議題設計和公眾參與,也曾想討論司法改革的頂層設計。一定要方向正確,才不會走偏。
為什么需要頂層設計
首先,司法改革不盡如人意,有人說改革的動力喪失,改革的熱情消失。
其次,如果沒有頂層設計,司法改革措施往往會出現沖突,包括改革措施之間相互沖突,局部與整體沖突。司法改革還可能會走偏,因此導致司法體制本身的缺陷固化,甚至可能會加劇,最終成為司法改革應當改革的對象。
再次,多年以來的司法改革比較細小,是一種技術性改革,一些人認為沒有意義。我不贊成這種說法,我認為這種技術性改革還有空間。為了不迷失方向,頂層設計的重要性就不可否認。
何謂改革的頂層設計
2010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改革的頂層設計”,許多人討論這一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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