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對監督者加強監督
責任編輯:蔡軍劍
現在國家十分重視食品安全,如何才能保證食品安全?目前的辦法似乎還是不能叫人放心。
一曰讓消費者提高警惕。話雖不錯,但消費者卻很難真有什么作為。消費者不可能人人都是全能的專家。作為一個普通消費者,面對誠信缺失的市場,對于品種規格繁多的食品市場,實在沒有能力去辨別,也沒有辦法作選擇。
二曰讓商家加強道德自律。話是在理,但商家能否在道德上自律卻不是提倡得出來的。市場經濟本質就是“逐利”,不擇手段往往正是最有效手段。而且在一個社會中,道德自律又是不可分的。避開政治、學術、法律、人倫等道德訴求光講商業道德,是不可能奏效的。
三曰加大監督處罰力度。這話也對,但僅以奶粉為例,雖然對“大頭娃娃”、“結石寶寶”的處罰不可謂不嚴厲,食品安全檢查的措施也從未間斷,但臨危不懼的商 家仍然前赴后繼,嬰幼兒奶粉的安全仍然不能叫人放心,似乎只有經過悲劇性的“生命檢驗”,才能真正開始深究查處。
事實說明,食品安全之所以成為嚴重的問題,主要原因不是消費者不關心,也不是商家不自律,更不是因為沒有人監督處罰,要害在于缺乏“對監督者的監督”,是 因為“監督者不盡責”,甚至是“監督者與被監督者狼狽為奸”。任何權力都是可能被收買的。因此,光有“監督部門”還不行,還不能讓人放心。只有走另一條 路,建立“對監督者監督”的體制,讓多數人來監督少數人,而不再是靠少數人監督多數人,也就顯得十分迫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