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建立金融國資委的四大質疑
金融國資委的建立不會強化金融國有資產的壟斷地位。目前我國之所以會存在金融壟斷的格局,主要是由于政府將金融業作為一個特殊的戰略性行業,在市場準入和經營方面建立了高度的行政管制。
責任編輯:戴志勇 實習生 魏晨捷
質議一:國資委近十年的實踐是不成功的,金融國資委的成立也沒必要。
一些專家認為,企業國資委管理下的央企多屬于存在壟斷的領域,或是基礎產業與資源產業。企業國資委成立迄今,國企績效雖有增長,但卻不是得益于企業國資委的管理體制而是得益于所處行業和特定階段。
還有學者從國企經營收益能力方面對企業國資委的設立是否必要產生了質疑。天則經濟研究所的研究報告認為,如果從國企的名義利潤總額中扣除應付未付成本和補貼,從賬面財務數據中還原企業的真實成本,據測算,2001年至2009年,國有及國有控股工業企業平均真實凈資產收益率則為-6.29%。倘若國資委并沒有起到加強管理促進盈利的目的,有什么理由再仿照國資委建立一個金融國資委呢?
回應:我認為,設立企業國資委是否成功的評價標準,并不取決于央企的盈利能力。2003年前,我國對國有資產的法律定位、國企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國資管理體制非?;靵y。在國資管理體系中找不到一個真正的責任人,國企改革邏輯首先不應僅僅追求經濟目標和政治目標,而應從法律上厘清國有資產的出資人和責任人,實現責、權、利相對應。
企業國資委近十年的實踐表明,企業國資委扮演了出資人角色,是企業國有資產的終極出資人。建立國資委的基本目標就是要將其權責利關系清晰起來,對等起來,在法律上將權利的來源和委托關系、責任機制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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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