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人集團6高管被刑事強制
據溫州泰順縣委宣傳部消息,因涉嫌刑事犯罪,除了董事長董順生2月3日下午被當地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外,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另有5位董事也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溫州泰順縣委宣傳部消息,因涉嫌刑事犯罪,除了董事長董順生2月3日下午被當地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外,溫州立人教育集團有限公司另有5位董事也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所謂被‘刑事拘留’,是有關媒體誤讀。”泰順縣委宣傳部副部長洪周榮稱。至于究竟采取何種措施,他表示不便透露。同時,該案所涉的民間借貸數額、人數正在統計,還未明確。
據悉,中國的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5種。
在2011年的溫州民間借貸危機中,立人集團資金鏈斷裂。董事雷小草當時表示,集團負債約22億元,大部分為民間借款;直接借錢給企業的債主約1000人,含間接債主在內約2000人。該集團目前資產約70億元,只是無法變現、缺乏現金周轉才出現危機,“兩三年后能走出困境。”
根據當時立人集團的重組方案,債權人可選擇3種方案:債轉股,分期償債,認購集團子公司待建房產。洪周榮告訴早報記者,對立人集團涉及民間借貸糾紛的處理大體分3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企業自救,第二個是政府幫扶,最后司法介入,轉入司法程序,主要是因2011年12月相關債權人向公安機關報案,“經過公安機關調查,基本確定立人集團相關負責人涉嫌刑事犯罪。在摸清相關情況后,公安機關對董順生等6人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立人集團的前身是董順生1998年創辦的縣育才高中,事發前旗下有36家學校、公司等機構,分布在全國多個省份,經營范圍涉及教育投資與建設、房地產開發、礦業投資等。洪周榮介紹,2011年10月糾紛發生時,縣委、縣政府在第一時間成立處置辦公室、工作組,赴各地對集團實際資產等進行摸底調查。
來源:東方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