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民營養老院,孤老盼報銷
春節前去看望前輩朱老,他沒結過婚,是一位孤老。由于公辦養老院進不去,他進了民營養老院,扣除交給院方的費用和飯錢外,退休工資所剩無幾。據說孤老進養老院的費用可以報銷,但單位的退管會說,那是對進公辦養老院的而言,進民營的不在此列,有文件依據的。
不清楚那是哪年哪月的文件,現在國家已進入老年社會,公辦養老院數量嚴重不足,作為一種補充,國家應該鼓勵創辦民營養老院,相關文件應該修改。譬如,孤老進民營養老院的費用即使不能全部報銷,但可否參照公辦養老院報銷一部分?請參加“兩會”的代表委員就此發表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