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紅利,也讓農民受益
自2011年起,國家提高了中央企業國有資本收益收取的比例,增加了紅利收入。但與上市企業股東分紅的比例比,與央企職工、普通民眾的收入差距比,還有很大的提高空間。我建議,大幅提高央企上繳紅利標準,資源型央企、壟斷型更應提高標準,達到國際慣例標準;擴大央企上繳紅利的范圍,對各部委、各省市自治區管理的企業,也要逐步納入上繳紅利的范圍;同時用好上繳的紅利。對于央企,全體國民作為出資人,理應分享到發展的成果。要列入公共財政管理,加大轉移支付 力度,特別要加大投向西部落后地區民生工作的力度。比如廣大農民的社會保障,農村的水、電、路、環境等基礎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