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發言,想想“第七十五條”
責任編輯:史哲、戴志勇、蔡軍劍
兩會召開在即,恐怕會有個別代表認為提意見是給政府“添亂”。其實政府和個人一樣,都需要聽到不同的聲音:意見提得對,可以及時糾偏、減少損失,提得不對也可防患未然、有預警作用。我國現行憲法第七十五條就明確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上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將“言者無罪”上升到國家根本大法的地位予以切實保障,確立了人大代表的言論免責權。期待各位代表銘記憲法,大膽建言獻策:少點“歌德式”發言,多幾個接地氣的金點子、好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