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評論】誰能推動公車改革,唯有全國人大
包括公車改革在內的任何一項全局性改革,只有全國人大出馬,才能跳出部門利益的窠臼,具備足夠的權威與合法性。從憲政的角度,管錢袋子、控制政府用度是民意機構的當然權力。
責任編輯:史哲 戴志勇 蔡軍劍
工信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中直機關事務管理局近日發布了《2012年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征求意見稿)》,目錄最大的看點是入選的全部為自主品牌車型,向公眾征集意見的時段為:2012年2月24日至3月9日。
此目錄的法理依據何在?2011年11月出臺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授權工信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和中直機關事務管理局這三個“主管部門”每年制定和發布一回目錄,并規定:“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調低了國管財(2004)第120號文件中一般公務用車排氣量2.0升、價格25萬元的上限。
叫好的人說,細則與目錄,第一,打破了(副部級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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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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