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發布《綠色信貸指引》 嚴控兩高一剩行業
中國銀監會今天在京舉辦《綠色信貸指引》新聞發布暨研討會,銀監會正式發布了《綠色信貸指引》,要求銀行業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嚴控“兩高一剩”、“落后產能”信貸投放。環保部、工信部,以及四川銀監局、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浦發銀行、興業銀行代表參會發言,銀監會辦公廳副主任楊少俊主持會議。
銀監會統計部副主任葉燕斐介紹了《綠色信貸指引》的總體情況,《指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效開展綠色信貸,大力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提出了明確要求,配合國家節能減排戰略的實施,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引導社會資金流向、配置資源方面的作用。
《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需從六個方面進行,包括三方面著力推進綠色信貸、有效控制環境和社會風險、加強綠色信貸的組織管理、完善綠色信貸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設、在授信流程中強化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完善內控管理與信息披露。
需要注意的是,《指引》中提出,金融機構高級管理層應當明確一名高管人員及牽頭管理部門,配備相應資源,組織開展并歸口管理綠色信貸工作。葉燕斐解釋到,這要求銀行內部一定要有一名專業人士來進行。
另外,對于存在重大環境和社會風險的客戶需實行名單制管理,要制定應對預案、建立溝通機制等風險緩釋措施。對于已授信項目的各個環節,均應設置環境和社會風險評估管卡,對出現重大風險隱患的,可以中止直至終止信貸資金撥付。
對于境外授信項目,需公開承諾采用相關國際慣例或國際標準,確保對擬授信項目的操作與國際良好做法在實質上保持一致。
在第五章《內控慣例與信息披露》中,要求銀行將綠色信貸執行情況納入內控合規檢查范圍,定期組織實施綠色信貸內部審計。如有重大問題,應當依據規定問責。另外需建立有效地綠色信貸考核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確保綠色信貸持續有效開展。
在第六章《監督檢查》中,要求銀行至少每兩年開展一次綠色信貸的全面評估工作,并向銀行業監管機構報送自我評估報告。對此葉燕斐指出,目前設想主要會評估金融機構的整體信貸管理能力角度,如各項環節是否盡職到位,以此納入評級。
對于《綠色信貸指引》,楊少俊補充到,目前《指引》主要作用是提倡綠色信貸,對金融機構更多的是指引性的作用。
據介紹,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綠色信貸開展方面取得了一些初步成效,截止2011年底,國內25家規模較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已有13家發布了綠色信貸規范文件;截止2011年末,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6家銀行的相關貸款余額已逾1.9萬億元;全國19家主要銀行“兩高一剩”行業貸款增速并全部貸款平均增速低3.3個百分點。
據與會嘉賓介紹,截止2011年末,國家開發銀行環保及節能減排貸款余額6583億元,占全行比例12.7%;農業銀行風電、水電等新能源貸款余額1592億元,增幅168%;興業銀行綠色信貸余額700多億元;浦發銀行近三年累計投放綠色信貸已超1000億元。
(文章來源:搜狐綠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