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明確2012年最新修訂的《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和《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單》將于2012年4月1日起執行,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國內企業為生產新目錄中所列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而進口的清單中相關零部件和原材料商品,將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據從財政部3月12日消息,從2012年4月1日起我國將對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裝備和產品目錄、進口關鍵零部件和原材料目錄、進口不予免稅的裝備和產品目錄等予以調整。
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和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明確2012年最新修訂的《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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