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界呼吁修改著作權法草案部分條款
“對著作權的尊重,充足的時間和廣闊的空間,是音樂人應該光榮擁有的,而不應該被無情地剝奪去?!?月11日,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和中國音樂家協會流行音樂學會在北京召開媒體通氣會,呼吁有關部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的部分條款做出修改。
“從法律來看,我們喪失了對每個人作品的支配權了,三個月之后,誰愿意拿、怎么用都可以,只要備了案,把錢交了,說不好聽的就是,我錢給你了,你少廢話。我愿意把你音樂放公廁里你也管不著......”。4月11日,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和中國音樂家協會流行音樂學會在北京召開媒體通氣會,劉歡在會上激動地說道,“如果這樣的著作權法得到通過,那對中國的音樂事業是一個滅頂之災。”
這一次,音樂界少見的團結了在一起,呼吁有關部門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的部分條款做出修改。這份草案是在3月31日由國家版權局向社會公開,版權局歡迎社會各界提出修改建議和意見。
據中國新聞網消息,4月8日晚,在第12屆音樂風云榜頒獎禮上,身為評委會主席的高曉松首度發表了對草案的不滿,他認為部分條款“嚴重剝奪了我們對自己作品的處置權和定價權”,并公開了一份書面呼吁,懇請相關部門慎重考慮,“聽取音樂界的呼聲,修改有關條款。”
4月11日的媒體通氣會上,谷建芬、付林、金兆鈞、劉歡、宋柯、小柯以及環球、華納、索尼唱片相關負責人等共47位唱工委代表到場,會上公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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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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