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要來保護你”?——著作權法修改草案陷入爭議漩渦

“草案”的出臺,涉及主管部門、專家學者、產業界三路人馬,也讓外界產生了“部門利益法律化”的懷疑。一位起草專家表示:這些受到爭議的條款,他們也是公布后才知道的。

責任編輯:袁蕾 助理編輯 朱曉佳 實習生 王磊 周鑫

“草案”的出臺,涉及主管部門、專家學者、產業界三路人馬,也讓外界產生了“部門利益法律化”的懷疑。

一位起草專家表示:這些受到爭議的條款,他們也是公布后才知道的。

官方的說法,“草案”是著作權人、使用者、社會公眾等三方利益的一次調整。

音樂人認為,這是著作權人和集體管理組織對版權控制權的一場博弈。

學者分析,這是政府職能部門行政權利的延伸和“小集團利益”的推動。

網友評論,如果沒有那么多想從中分一杯羹的人存在,事情將簡單很多。

音樂人展示呼吁修改“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的集體簽名。他們擔心“草案”如果沒有吸納他們的意見,自己將失去許可權、定價權等多種權利。 (CFP/圖)

“我來保護你,你得聽我的,你不要問,你不要知道,你更不要說,你只管拿著好了。”作曲家谷建芬這樣形容《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修改草案)》(以下簡稱“草案”)。

如果2012年3月31日國家版權局網站發布的“草案”真的實行,那“A的悲劇”就可能“合法”發生。

“草案”的影響其實還涉及文學、攝影、電影等方面,但因為詞、曲及卡拉OK等涉及音樂的部分利益最大,所以目前來自音樂圈的抗議聲最強。

音樂人發難

“先祭拜完大家的先人,再來打理大家的后事。”清明長假結束后,2012年4月6日,三十余位音樂人在廣東省文聯聚首,為一封題為“廣東省流行音樂協會《著作權法》(修改草案)給全國音樂人的公開信”斟詞酌句。

看到“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的“草案”,音樂圈一夜間炸開鍋:“所有可愛的音樂人們??!完蛋了!”

4月6日晚,河南省流行音樂協會開會;4月9日,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簡稱“唱工委”)召開緊急會議;10日,中國音協流行音樂學會接棒;11日,“唱工委”與近50家唱片公司在北京舉行媒體通氣會……“這可能是自國內有流行樂壇以來,空前一致的一次行為。”廣東省流行音樂協會主席陳小奇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知識產權的本意是通過保護鼓勵創作,促進創新。如果漠視行業規律,過多限制著作權人的利益,對音樂創作產業必是一個毀滅性的打擊。”上海創意產業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主任游閩鍵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官方的說法,“草案”是著作權人、使用者、社會公眾等三方利益的一次調整。

音樂人認為,這是著作權人和集體管理組織對版權控制權的一場博弈。

有學者分析,這是政府職能部門行政權力的延伸和“小集團利益”的推動。

網友評論,如果沒有那么多想從中分一杯羹的人存在,事情將簡單很多。

音樂人陣營一方面與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隔空交火”,一方面紛紛扮演偵探,尋找更多“夾帶私貨”的蛛絲馬跡。前者基本以實名在公開場合發聲,而集體管理組織則以組織名義在其官方網站上集中回復。

第一輪交鋒起于音樂人集體反彈之初。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4月6日在其官網上發出說明:“制作錄音制品法定許可”國際上早已有之,“從立法之初其目的就不是為了限制音樂著作權人,而是為了防止出現唱片公司對音樂的壟斷。”

“據我所知,算上臺灣,華語流行音樂也就30年歷史,沒看到任何一家公司有壟斷的可能。”4月8日第12屆音樂風云榜年度盛典上,宋柯反駁。這位資深音樂人2012年1月已辭去他創立的“太合麥田”董事總經理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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