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不是常規武器
責任編輯:史哲、戴志勇、蔡軍劍
回應“十八農民栽倒鍋里”
2012年4月19日《南方周末》法治
我至今還清楚地記得,在西南政法大學陳忠林教授的刑法課上,他強調,刑法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線,當民法、經濟法、行政法等不能有效發揮作用時,刑法才應挺身而出。一般的打架斗毆、違規經營、不正當競爭等,用治安處罰、罰款、民事賠償等手段足矣,無需啟動刑事追訴程序。刑罰不是調整社會關系的常規武器,不應當到處拋頭露臉,越俎代庖。好心的王克安們,為幫政府完成衛星鍋發放任務,卻被定罪投牢,讓人覺得當地政府太不靠譜了。有關部門的政績數字是上去了,可是自己的公信力卻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