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把脈】法院才是最好的“第三方”
法院出了問題,應該從法院身上找原因。而不是再成立一個“調解委”。在醫療糾紛中,“私了”是很盛行的,而“私了”的特點就是不問是非,不講法不講理,而是“大鬧大解決、小鬧小解決、不鬧不解決”。這正是“醫鬧”產生的最佳土壤。
責任編輯:蔡軍劍 實習生 賀風玲
近來隨著“傷醫”事件瀕發,如何有效緩解醫患糾紛成為當務之急。最近比較流行的做法,是所謂的“第三方調解”。
所謂“第三方調解”,指的是由政府部門牽頭,成立一個有退休醫生、律師、以及其他社會人士參加的“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簡稱“醫調委”),因為獨立于醫患雙方,所以被冠為“第三方”。這種做法已經在全國許多地方推行。從媒體報道看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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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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