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觀中國(2012517)
巧家縣公安局長說:“我可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弊鳛橐粋€法律人,這樣的話還是要少講甚至不講為好。
責任編輯:陳斌 實習生 傅晨琦
巧家爆炸案疑云
2012年5月10日,云南巧家縣白鶴灘鎮花橋社區中心發生爆炸。當地政府通報稱引爆人為與征地拆遷無關的趙登用,與媒體此前引述幸存者的證言有出入。
@風蕭蕭:僅憑一個視頻截圖照片就定性某人,是不是草率得荒唐呢?公開視頻那么難嗎?死者就算死了,還有名譽權的!如果真是他,何必掩飾視頻呢?如果不是他,請還人家公道,人家還有妻兒老小的!
@牛仔:只要當地是依法辦案、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對案件的性質有信心、有底氣,沒有其他的利益訴求,接下來,應該告訴公眾更多案情,用充分的證據和事實說話,也就能消除質疑。
@紹興市人民檢察院:巧家縣公安局長說:“我可以一個局長的名義和自己的前程來擔保,趙登用就是此案的嫌疑人。”作為一個法律人,這樣的話還是要少講甚至不講為好?,F在是法治社會,證明犯罪嫌疑人有沒有犯罪是要靠證據來說話的。試問,名義和前程能當做證據來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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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編輯:劉之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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